1、風機箱箱應盡也許安置在地坪上或平臺上,以便保護和維修。
2、風機箱設備臺座(根底)應具有滿意的強度、穩定性和耐久性,臺座的振蕩應滿意下列規則:
①根底設備的自振頻率不得大于電機和通風機轉速的1/3;
②風機箱工作時的振蕩速度與通風機停止時的振蕩速度的差需大于3倍以上。
3、風機箱進出口與風管之間連接,應設柔性接頭。進風管、出風管等設備應有獨自支持,并由根底或與建筑物其他構件支持結實,機殼不應接受其它機件的分量。
4、風機箱設備在建筑物構件上時,應采納隔振辦法。
標簽:  風機 anz 安裝